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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·房孺复·诗词作品

生卒:756—797
唐河南人。房琯子。为人狂纵不法,初为淮南节度陈少游、浙西节度韩滉从事。累拜杭州刺史。纵妻杖杀私埋二侍儿,事发贬连州司马。终容州刺史。

唐诗大辞典修订本

生卒:756—797
河南(今河南洛阳)人。房琯之子。代宗大历十年(775)为淮南节度从事,德宗贞元元年(785)为浙西观察从事。约于四年任杭州刺史,与韦应物、顾况等诗酒唱酬。五年以妻杖杀侍儿事贬连州司马。移辰州刺史,十年迁容管经略使,十三年卒。生平事迹附见新、旧《唐书·房琯传》。《全唐诗》存诗1首。

唐·房孺复·诗词作品
酬窦大闲居见寄(唐·房孺复)
七言律诗押齐韵
引用典故:潘年鵩鸟赋

来自三湘到五溪,青枫无树不猿啼。名惭竹使宦情少,路隔桃源归思迷。

鵩鸟赋成知性命,鲤鱼书至恨暌携。烦君强著潘年比,骑省风流讵可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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