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婺州金华人,字天与。高宗绍兴二十四年进士。孝宗隆兴元年,出为福建路转运副使。乾道三年为左司谏。首言会子之弊,愿捐内帑以纾细民之急。孝宗锐意图治,良祐有“愿为良臣,不为忠臣”之语。累迁吏部尚书。时议遣泛使请地,上奏力论遣使乃启衅之端。忤旨贬瑞州居住。淳熙四年起知徽州,知建宁府卒。
全宋诗
陈良祐,字天与,金华(今属浙江)人。高宗绍兴二十四年(一一五四)进士。历官太学录,枢密院编修官,监察御史。孝宗隆兴元年(一一六三)出为福州路转运判官。乾道三年(一一六七),迁右司谏,给事中兼直学士院,吏部侍郎、尚书,因事贬瑞州居住,寻移信州。淳熙四年(一一七七),起知徽州、建宁府。《宋史》卷三八八有传。今录诗三首。
挽吕东莱二首 其一(宋·陈良祐)
五言律诗押豪韵
家学相传久,天资自得高。读书如夙习,授业更忘劳。
史笔追迁左,诗编继郑毛。渊源有如此,沾丐及吾曹。
其二(宋·陈良祐)
五言律诗押真韵
讲道东阳郡,门生数百人。从游倾里社,忻慕满朝绅。
仕宦淹难进,声名烱不泯。伯牛有斯疾,夫子亦悲辛。
挽郭丈彦邹(宋·陈良祐)
五言律诗押阳韵
谁起相如疾,空悲武子亡。平生有高志,属意在诸郎。
梦断驹过隙,风高雁折行。莫陪千乘送,妙选愧东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