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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·刘章·诗词作品

生卒:1100—1179
宋衢州龙游人,字文孺。高宗绍兴十五年进士第一。授镇江军签判,迁秘书郎,兼王府教授。秦桧恶其不附己,出为筠州通判。桧死,召擢秘书少监、起居郎。孝宗立,拜礼部侍郎,进权尚书兼给事中。淳熙四年以资政殿学士致仕。卒谥靖文。

全宋诗

刘章(一一○○~一一七九)(《宋历科状元录》卷五),字文孺,龙游(今属浙江)人。高宗绍兴十五年(一一四五)进士,授镇江军签判。召为秘书省正字,累迁著作佐郎,以不附秦桧,出通判筠州。二十五年,召为司封员外郎。二十七年,试秘书少监,为贺金国生辰使,使还权工部侍郎,迁吏部、兼侍讲。三十一年,提举崇道观,起知信州。孝宗即位,除秘阁修撰。乾道五年(一一六九)提举佑神观兼侍读(《宋史》卷一六二),拜礼部侍郎,权尚书(《攻愧集》卷七七《跋资政刘公游县学留题》。淳熙四年(一一七七)致仕。卒年八十。有集,今不传。《宋史》卷三九○有传。

宋·刘章·诗词作品
偃王庙(宋·刘章)
五言律诗押青韵

枌榆青荫密,不记几周星。造化留神迹,山川妥地灵。

一时捐玉几,千古享彤庭。仁义终难泯,丹心照汗青。


蒲鞋(宋·刘章)
七言律诗押真韵

吴江浪浸白蒲春,越女初挑一样新。才自绣窗离玉指,便随罗袜上轻尘。

石榴花下从容久,玳瑁筵前整顿频。今日高楼鸳瓦上,不知掷果是何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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